关于报送2017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通知
各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,学校相关部门:
根据《中共兰州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〉的通知》(兰财大党发〔2017〕11号)文件要求,各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,学校相关部门,要在每半年上报一次本单位(部门)意识形态工作的情况。现要求各党组织上报2017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的专题报告。
专题报告参考框架如下:
第一部分:本单位(部门)2017年上半年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(包括把握正确方向导向,课堂教育教学、宣传思想阵地、网络意识形态、科研领域意识形态、对重点人群的教育和各类社团的管理,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,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内容)。具体参见《中共兰州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印发〈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〉的通知》(兰财大党发〔2017〕11号)文件中第三条责任清单。
第二部分:意识形态工作方面还存在的困难和问题。
第三部分:今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还需采取的措施和方法。
请各党委(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),学校相关部门,于2017年6月9日前,将专题报告以书面形式(主要负责人签字)报党委宣传部,电子版同时发至办公自动化“杨明鑫”邮箱。
党委宣传部
2017年5月26日